◆气势恢宏的平潭海峡大桥
台海网12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易福进 蔡耀宗 曾毓慧 香卉辉)“经济特区有的政策平潭全都有,特区没有的政策平潭也可以有。”昨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公布了一系列平潭“新政”,随即引来各界热议。专家们普遍表示,国家赋予平潭“超越特区”的权利,是“特区中的特区”、“比特区还特”。
那么,平潭“新政”到底比特区“特”在哪?导报记者请有关专家一一解读。
“新政”解读
15%税率比厦门更“特”
特区“特”在哪?很多企业、很多人给出的答案是“税收优惠”。而现在,针对这一“特”,平潭有望比厦门更“特”。
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税务部门了解到,厦门的企业所得税,在2008年以前税率是15%;而从2008年开始,厦门要用五年时间,逐渐提高这一税率。到了今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已经提高到了24%。
到明年,厦门将与全国统一税率,即为25%。
但昨日公布的 《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显示,从吸引优质企业考虑,国家明确平潭岛内企业比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税收政策执行,并提出在制定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平潭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