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漫画) 男子起诉妹妹,要求偿还400多万,结果两人均被罚5万,这是为啥?借款人翁某还完600万元借款发现“还多了”,发现利息多算了90多万元,还能讨回来吗?……
民间借贷案件多种多样,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了民间借贷审判情况暨典型案例白皮书,导报从中精选部分案例予以报道。
数据显示,民间借贷的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都在攀升,2013年思明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仅为2341件,2019年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高达4074件,6年间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增长74.03%。从立案标的看,2013年民间借贷案件涉案总标的10亿多元,2019年增长至34亿多元,6年间增长约24亿。
案例1
哥哥告妹妹讨400多万结果两人各被罚5万
洪某跟小凤是亲兄妹。近日,洪某却将妹妹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凤偿还借款本金424.05万元及利息。
据洪某起诉称,他向小凤先后转账116万元和48.05万元,并出具了六份借条,显示借款共计424.05万元。洪某说,除转账的164.05万元外,余款260万元以现金交付。
庭审过程中,小凤对哥哥起诉所说的没有异议。
然而,思明法院审理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兄妹反目成仇案件,背后其实是虚假诉讼。原来,小凤有其他民间借贷案件在身,已进入执行阶段,哥哥起诉妹妹,是为了帮助妹妹尽可能保住其名下财产。
综合考虑双方转账习惯、洪某转账当日名下银行账户余额及转账后小凤又再次转回的情况等,思明法院一审认定,双方存在虚假诉讼,依法驳回洪某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此外,思明法院决定对兄妹两人分别罚款5万元。洪某、小凤不服该处罚决定,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其复议申请,维持原罚款决定。
法官说法
虚假诉讼应当制裁!
法官说,虚假诉讼近年来频繁出现。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当事人往往恶意串通,通过伪造借款证据、虚构借款事实,使虚假的债权债务获得法院裁判文书的确认,以达到侵害真正债权人合法权益的目的。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诉讼案件。在审理中,法院对原告主张的借款事实予以严格审核,经过仔细甄别、多方考量、综合判断。最终一审判决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虚假诉讼,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求,并对制造虚假诉讼的原、被告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