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维持凤凰卫视正式员工身份
尽管陈鲁豫通过能量影视一年获取了700多万的收入,并且是公司董事、第三大股东,但她仍然保持着凤凰卫视正式员工的身份,并且在凤凰卫视领取薪水。
能量影视的招股书里反复提及,陈鲁豫并非能量影视的员工,而是以凤凰卫视主持人的身份在能量兼职。
在2011年之前,陈鲁豫的这份兼职并没有额外的劳务报酬,直到2011年,能量影视、凤凰卫视与陈鲁豫三方签订相关协议,陈鲁豫的收入、能量影视与凤凰卫视的关系才正式确定下来。
在这份协议里,凤凰卫视同意能量影视使用陈鲁豫作为《鲁豫有约》的主持人,同时,《鲁豫有约》境外播映权要转让给凤凰卫视,凤凰卫视会支付转让费,并不再向能量影视收取使用陈鲁豫的费用,而且,陈鲁豫作为凤凰卫视正式雇员的身份和待遇不变。
能量影视与凤凰卫视的密切关系
允许自己的员工长期在另一家公司做节目,并且有股份,当董事,这样的情况在国内的主持圈并不多见。这背后,或许是因为能量影视与凤凰卫视的特殊关系。
在能量影视的高管中,与凤凰卫视关联密切的不止陈鲁豫一人。
能量影视的董事长唐建曾任凤凰卫视国内事务副总裁,能量影视的总经理郭志成也曾任凤凰卫视节目发展总监,能量影视2004年设立,2005年开始承接《鲁豫有约》等栏目的制作发行业务,这两位凤凰卫视的前高管直到2009年才从凤凰离职。
在《鲁豫有约》之外,《凤凰大视野》、《皇牌大放送》栏目也是由能量影视制作,再在凤凰卫视播出。能量影视还以凤凰卫视欧洲台、美洲台的名义承揽业务、拍摄节目。
从招股书来看,凤凰卫视本身在能量影视并无股份,但唐建、郭志成、陈鲁豫都是能量影视的前十大股东。
其中,唐建持股28.89%,是第一大股东,陈鲁豫持股4.18%,是第三大股东,郭志成持股2.31%,是第八大股东。
对于能量影视与凤凰卫视的关系,招股书有专门一段进行了介绍,这段文字称:“公司与凤凰卫视间的往来关系均是独立市场主体间的平等交易行为,不存在凤凰卫视为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公司完全面向市场独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