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很大,却因为装有大片固定玻璃导致可开启的面积很小,这样的住宅设计今后将很难,乃至不能通过相关审查。记者昨天从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获悉,根据昨起开始实施的《厦门市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今后居住建筑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得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8%,或外窗面积的45%。 意见明确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节能设计内容。确实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由原设计单位重新节能验算,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经厦门市建筑节能办备案后方可施工。厦门市今后将重点做好施工环节的节能检查,对不符合节能设计要求的,及时要求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果建设、施工单位整改不力,或节能综合评价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惩。建筑节能关键是遮阳通风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林树枝指出,结合厦门的气候特点和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他们发现厦门建筑节能的关键是做好遮阳和室内通风,“通风效果好且有遮阳设计的窗户,能有效地减少空调的使用时间,节约用电”。 林树枝说,进行室内热交换70%是通过窗户的,因此,窗户的开启面积既要够大,以利于通风,又要能关得密实,以提高空调效用。但是,目前厦门有不少住宅尽管窗户面积很大,但因为装有大片固定玻璃,可开启的面积很小,不利于通风节能。因此,今后将对此类住宅设计进行控制和改进。 根据指导意见,建筑外窗设计(包括透明幕墙)宜采取各种固定或活动式的外遮阳装置,遮阳设置应避免对窗口通风产生不利影响;建筑设计宜结合外廊、阳台、挑檐等处理方式遮阳。另外,为提高门窗的隔热性能,有条件时可采用玻璃内置百叶窗、中空玻璃,也可采用镀膜玻璃、吸热玻璃、玻璃贴隔热膜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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