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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撞坏一个路灯头 物业要收1200元押金


  宋小姐:小区道路上堆了沙子,路变窄了,我找来搬家具的货车刮掉了路灯,物业说要修理路灯,要收取1200元押金。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吗?

  台海网6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吴鹏波 王应武/文 巫芳/图)宋小姐住在莲花五村新莲花新龙山花园。13日下午4点左右,她请司机黄师傅开着货车把家具等搬进小区。物业保安曾表示小区内不能走货车,但后来还是同意货车开进去。

  小区路边堆着一些业主装修用的沙子,货车轧过一个沙堆时,车厢倾斜,把路边的路灯灯头碰下来了。后来,物业管理人员老李不让货车开走,提出处理方案:要么宋小姐把路灯修好;要么她交1200元押金,由物业把损坏的灯头修好,物业提供发票,押金多退少补。

  宋小姐认为,物业要1200元有点讹人的味道,而且,小区道路上沙石堆放不当,物业管理也有问题。

  物业管理人员老李说,路灯是天津的厂家生产的,一套造价2400元,厦门无法维修,其中灯头大概值1200元,所以要收1200元的押金。他也承认物业管理有一点责任。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於贤举律师认为,损坏路灯,宋小姐要承担主要责任;物业管理上没有规范道路,责任相对次要。出现这样的事,双方各让一些协商解决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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