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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5月1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詹文 陈嘉进) 校车必须是11座以上的客车,驾驶员应具有5年以上的驾龄。近期,海沧要对民办校(园)进行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内容包括清理非法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检查整治民办校(园)建筑质量安全情况以及消防安全情况。 民办校(园)校车管理情况,是重点之一。校车应为11座以上的客车,学校租赁车辆作为校车,必须到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的专业运输企业租赁。校车驾驶员应具有准驾5年以上的驾龄,有良好的驾驶记录。在接送学生时,校车应配备1名以上的专职管理员,负责维护车内秩序和保障学生上下车安全。 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办学单位将予以取缔,原就读学生,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分流到已取得办学资格的校(园)。 同时,海沧公布了举报电话:区教育局教育科6583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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