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次上调
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月基本养老金达到1500元,被征地农民和退养渔民平均月退养金达到600元以上
www.taihainet.com 2008-2-2 台海网 李玉燕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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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2月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玉燕 实习生 林娟娟 通讯员 陈相秋)今后,厦门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可领取更多养老金。昨日,厦门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次进行调整。新的养老金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社保经办机构已把新增养老金金额存入银行,预计今日起退休人员就可到银行领取1月增额及2月份的养老金了。
据介绍,由于考虑到物价上涨对群众收入的影响,省“两会”结束后的第一次厦门市委常委会就专题研究了养老金的调整工作,何立峰书记就做好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决定把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时间从7月1日提前到1月1日。此次调整分为普调和特调两大类。调整后,厦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月基本养老金达到1500元,在全国处于上游水平;被征地农民和退养渔民的平均月退养金达到600元以上,在全国是最高的。
厦门市劳动保障局局长林建农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厦门市基本每年都有调整养老金。特别是从2006年到今年的三次调整,使厦门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了450元,增幅之大这是过去所没有的。明年、后年,厦门还将继续对退休养老金进行调整。
调整对象:涉及10多万退休人员
此次养老金调整对象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退养手续且已纳入厦门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参保人员。调整涉及对象10多万人,全年需要增加财政拨款1亿5千多万元。不过,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人员、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参保退休、退职人员等,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普调标准:最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养老金
此次调整标准分为普调和特调两大类。其中,普调标准最高每人每月可增发150元,适用以下退休、退职人员:
已纳入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15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105元。
依据厦委办发【2003】34号文件,撤消、改制事业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已纳入厦门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15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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