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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收入以工薪为主 高低收入户差距加大
去年,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

 

    昨日,来自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的城镇住户抽样调查显示,2007年,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元,达21502.58元,比2006年增长16.15%,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11.04%;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380.23元,增长15.66%。

    该数据显示,2007年,厦门城镇居民收入结构,仍以工薪收入为主,但工薪以外的其他收入快速增长。不过,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仍略显单薄,分别占家庭总收入的4.78%、1.53%和26.06%。

    数据显示,去年人均工薪收入16452.34元,比上年增长12.84%,占家庭总收入67.63%;近年来越来越多城镇居民(包括部分下岗职工和大中专毕业生)加入到个体经营行列,使去年厦门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达1161.87元,比上年增长11.26%;受股息与红利收入增长1.1倍的拉动,财产性收入大幅增长72.06%。

    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异常火爆的股票、基金市场,吸引了居民大量资金入市,使借贷收入增长29.19%。数据显示,2007年,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购买有价证券3168.64元,比上年增长40.3倍,人均兑售有价证券2792.38元,增长31.8倍;全年城镇居民有价证券人均净收益556.41元。

    此外,尽管去年厦门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长明显,但高低收入户的收入差距却并未缩小。数据显示,2007年厦门市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中,占调查总数20%的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9099.87元,20%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41533.22元,高、低收入户的收入之比为4.56∶1。而2005年和2006年,这一比值分别为4.44∶1和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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