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玉燕 通讯员 蔡倩宏)未更换新卡的参保人员注意了,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社保中心获悉:自2009年1月1日起,原医疗保险IC卡将停止使用。参保单位和个人须按规定时间办理社会保障卡换发,以免影响以后的正常使用。 据介绍,厦门市自2006年7月起开始展开换发社会保障卡工作,按照安排全市所有的社会保障卡须于2008年12月全部完成换发。目前,还有部分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障卡未更换,请于今年下半年抓紧进行更换。 目前尚未换发新卡的对象有以下两类:一是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本市户籍异地就业人员、协保人员等参保个人;二是个体工商户、因故尚未完成换发卡的参保单位、已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等。2008年度下半年换发社会保障卡具体时间为7月7日—12月31日 (思明区参保个人换发卡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具体换发地点如下: 1、参保个人可到户口所属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岛内参保单位可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岛外参保单位到所属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已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由所属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统一办理。 社会保障卡具体换发要求,可登录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站http://www.xm12333.com查询。 |
|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
|
热点新闻
|
三天 | 一周 | 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