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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4月27日讯 4月20日16时57分,翔安大道区政府路口发生两车相撞事故,吴善营特地记录了事故发生的过程,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 吴某驾驶闽 D/85×××小客车,从泉厦高速出口驶出,在翔安大道至区政府路口左转弯时,未行驶辅道,直接变更车道;卓某驾驶闽 D/06×××外企小客车,从新店往泉厦高速路口方向行驶,两车相撞,闽D/85×××被撞后转数圈,撞到花圃路沿石,事故造成1人重伤、两车损坏的后果(如左图)。 其实,这起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事故原因有二: 吴某驾驶闽 D/85×××客车,在翔安大道至区政府路口左转弯时,进入辅道行驶,未待视线良好、安全的情况下变更车道。 另外,从道路设计的角度看存在缺陷,这起事故本来应该可以避免。从图片分析,左转弯的车辆整个车身高度,才到普通人的肩膀高,驾驶员坐在车里,左转弯时,很难看到右后方路况;相反地,右后方向来车尽管发现前方有路口,但因高度不够,看不到左转横穿车辆,所以没有采取相关措施(如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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