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结婚10多年,丈夫每月回家几天,儿子已经8岁,林芳(化名)的婚姻生活看上去很平淡。但突然有一天,她发现,丈夫已经通过法院公告和她离婚,并和别的女人结婚10年了,而她竟然对此一无所知。
近日,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主任王惠律师受理了这起官司,帮助林芳提起50万元的婚姻损害赔偿。
“离婚,我怎么不知道”
林芳今年40岁,她1993年嫁给泉州的李义勇(化名)。结婚两年后,她和丈夫的家人合不来。因此,她和丈夫商量后,决定搬回自己的娘家居住。她娘家在安溪。
自从她回到娘家后,刚开始的前几年,丈夫每周都要到她娘家住两三天。过了两三年,她生了儿子以后,她发现,丈夫来的频率少了,从每周两三天,改成每个月只来一趟,住上两三天就走了。但她仍然认为,两地分居不至于影响夫妻感情。
就这样,这对“夫妻”的平淡生活日复一日,直到去年,林芳听说,丈夫家里碰上拆迁,有一笔拆迁补偿费。她想,当初丈夫盖那幢三层楼的房子时,自己也出了钱,再说自己又是李家的儿媳妇,拆迁补偿理应有自己一份。因此,多年没有到丈夫家的她,特地去了一趟。她到丈夫所在的村委会问拆迁补偿的事,人家告诉她,“你丈夫已经和你离婚了,你怎么能分拆迁补偿费呢?”林芳很奇怪,“没有离婚啊!离婚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她没有收到法院公告
后来,她一打听,才知道丈夫是趁她在外地,通过到法院起诉她,办理离婚的。但是,林芳是离婚案件的被告,怎么却对这起案件毫不知情呢?原来,丈夫跟法官说,她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也曾公告送达丈夫的起诉书。但是,由于法官并不知道她已经回娘家了,也没有她的联系电话,起诉书的送达地址只能是丈夫家里。就这样,丈夫就在她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跟她离了婚。
打完离婚官司后不久,1995年,丈夫就跟另一个女人结婚了。即使再婚后,李义勇仍然每个月都要到林芳家住上几天。因此,林芳丝毫没有想到,自己已经被丈夫“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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