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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器材“咬”断手指 物业担责70%
《健身器材接连“咬”断手指》后续 一审判决:家长、居委会承担次要责任

  台海网3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应武/文 梁张磊/图 通讯员 农夫)上月底,本报报道了厦门吕岭社区的某小区健身器材损坏,“咬”断两小孩手指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昨日,厦门湖里区法院一审宣判:对两小孩受伤造成的损害,小区物业承担主要责任。

物业没管理好

  本案的焦点是:捐建的公共健身器材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是谁。

  被告吕岭居委会和小区的物业都认为,自身没有从捐建的健身器材受益,不是健身器材的所有人。对于管理之责,居委会认为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可能对辖区内的健身器材实施管理维护;物业则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健身器材的管护责任已移交到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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