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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看法:女性该享有“月经假 ”吗?

  台海网3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 鲍娜 通讯员 吴小荻 陈志峰)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容时尚报社社长张晓梅一份《女性经期是否应有法定休假》的提案,成为各地媒体、网友热议的焦点。该提案是否可行?厦门市民有何看法?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提案:女性经期要有法定休假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容时尚报社社长张晓梅递交的 《女性经期是否应有法定休假》的提案中,她指出现代女性罹患妇科病的几率呈不断上升趋势,女性由于长年经期不断失血,易导致身体虚弱,如不注意调护,是引发月经病等生理妇科疾病的高发期,严重影响了女性的幸福度和快乐感。

  为此,她建议“充分考虑职业女性的特殊生理需求,特别应考虑现代职业女性面临的新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将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权益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应受到特殊的保护权利”。“明确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时间,休假时间建议可为一天或调休一至两天,有患痛经等相关妇女疾病的女性应确保至少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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