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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女性犯罪增多 谁把她们推进犯罪深渊?
厦门湖里区法院去年判决的女性犯罪案件达63件,2003年仅28件

  家暴——沉默的羔羊

  不堪家暴杖毙前夫

  这是一起曾在厦门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的案件。2006年5月3日晚上11点多,翔安区马巷镇铜美村李某的家中,她的前夫林某如往常一般,酒后关起门来拿扁担打“老婆”。家中3个孩子上前劝阻父亲,林某竟拿扁担将自己的二女儿敲晕。长期遭受林某家庭暴力的李某终于爆发了,她当即抢下前夫手中的扁担朝他头部猛砸,砸倒在地后仍未停手,直到对方不能动弹。李某随后自行报警,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林某被送往医院后于次日死亡。

  经调查,原来林某是李某家里的上门女婿,后虽离了婚,他仍赖在李某家,20多年来,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大街上,林某对老婆一直是想打就打,还常让老婆跪在床前不让她睡觉。案发后,当地居民都认为林某的死是自己长年施暴的结果,同安区妇联、当地村干部及村民,包括林某的亲属都对李某的遭遇表示同情,纷纷上书请求司法机关对她从宽处理。法院综合具体情况及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法官说法:家庭暴力是女性犯罪最主要的原因之一,由于现有解决家庭暴力的机制还不完善,不被扼制的家庭暴力,使受虐女性在积愤难消的情况下,往往走向报复的极端。而且在婚姻和感情方面,女性往往处于受侵害地位,因难以改变自身处境而采取极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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