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女性犯罪行为呈上升趋势,值此“三八”妇女节之际,早报邀请审判法官,结合近年来在厦门发生的曾产生较大影响的女性犯罪案件,对女性犯罪行为的特点及原因等进行分析和探讨。 记者昨日从湖里区人民法院获悉,去年经该院判决的女性犯罪案件达63件,女性被告共计68人,与2006年相比增加了3件,比2005年增加了9件,而在2003年,该区的女性犯罪案件数仅为28件。厦门其他各区及一些基层法院的数据也显示,近年来女性犯罪行为呈上升趋势,一些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中也出现了女性的身影。女性犯罪,尤其是严重刑事犯罪,已成为当前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 湖里区法院研究室林锦尚法官表示,女性参与的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侵财、涉“黄”涉毒、诈骗等经济犯罪,从犯罪方式看,女性犯罪大多是非暴力型犯罪、被动犯罪,具有依附性,究其原因,不良的社会环境是女性犯罪的最大推手。婚外情、包二奶、非法同居等现象的日益蔓延,使许多家庭陷入危机,大量女性深受其害。而良莠不齐的外来文化带来了不健康因素和腐朽生活方式,一些渲染暴力、色情的文化传媒对社会产生了消极的影响,这对女性尤其是女青少年的伦理道德观念造成巨大冲击。 黄祸——堕落的红颜 发廊女拍同行裸照敲诈 22岁的发廊女小丽(化名)找来自己的男友充当嫖客,在一家小旅馆开好房间,把同行小美带过去。进房间后,她趁小美洗澡之机,拿走了小美包中的现金、储蓄卡和身份证,并把小美的衣服藏起来。三人后来在房间里调情,小丽拿出相机拍下了小美的裸体,并称是闹着玩,没有装胶卷。后来小丽却变了脸,要小美说出储蓄卡密码,否则把裸照寄回她的老家。 小美赤身裸体遭遇敲诈,无奈只好把密码说出。小丽立即从卡里取走了84000元,并称自己以前也被这样敲诈过,并把储蓄卡、身份证和相机胶卷交还小美。小美报警,小丽于9个月后落网,湖里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她有期徒刑12年。 嫌小费少三陪女勒死嫖客 18岁的赵某和17岁的梁某是陕西老乡,来厦门后当起了三陪女,因嫌长期与她们来往的台湾嫖客林某给的小费太少,便叫上一个男网友决定对他来“硬”的。 经过一番策划,她们事先打电话称要去“陪”林某,半夜到林某家中之后,一个借口外出买东西将男网友带进其家里“埋伏”。当林某在床上抱住二人欲寻欢之时,男网友持刀冲入,并将林某捆住,三人随后搜走其家中现金、手表、首饰等财物,为防事情暴露当场将林某勒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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