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厦门将实施《厦门市水上旅游客运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今后厦门市范围内水上旅游项目提价,必须给予团队旅游者3个月的价格缓调期。 近年来,厦门水上旅游客运逐步形成了一个颇具市场开发潜力的旅游项目,主要有“海上看金门”、“环鼓游”、“夜游鹭江”等。《办法》对水上旅游客运价格的确定和调整进行了规范,价格变化必须提前30天向社会公布,提价者必须给予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者3个月的价格缓调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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