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清 洪涛报道)40多岁的男子瞿贵(化名)竟然强奸了一名不到3岁的幼女。 瞿贵从河南来厦门打工。2007年9月,瞿贵带一名小女孩去暂住处玩。这时,小女孩正好小便完没有穿裤子,瞿贵立刻产生了冲动,将小女孩抱起来强奸。 案发当晚,小女孩回家对奶奶说屁股痛,还说是楼上的叔叔把她弄痛的,去医院检查后发现小女孩下体受伤。瞿贵随后在上班地点被抓获。日前,湖里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瞿贵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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