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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征婚:“见义勇为”不敌“主管”?
外来青年两次征婚,应征人数相差五六倍


  台海网12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曾进根)阿华32岁,原是一家物业公司的保安,2006年5月曾擒获一名抢金项链的歹徒。去年年底,他在征婚启事中亮出“见义勇为者”的身份,应征者有3人。今年他应聘到一家单位当上部门主管。前几天,他再次征婚,并在征婚广告中加上了“部门主管”的身份,结果两天内,有近20人应征。

首次征婚 没有成功

  阿华是湖北人,2002年7月来厦门打工,高中毕业的他在厦门先后当过建筑工人、物业保安。因为收入不高,他一直找不到女朋友。于是,去年底,他想到了征婚这条路。随后,他找到记者 (海峡导报记者曾报道过他勇擒歹徒的事),要求帮他写一则征婚启事。但是,记者写好后,他却不满意。

  “我的确很穷,没有什么可以吸引女孩子的东西,但‘见义勇为’的经历却是我身上最亮的地方,把这个写出来才可能有女孩子来应征。”阿华解释道。

  阿华这则以 “见义勇为”为征婚“卖点”的征婚启事在报上刊登后,有3个女子打电话应征。阿华和其中的两个女子见了面,尽管她们都对他有意,但因为她们都离过婚,且身边有子女,他的父母无法接受这样的媳妇,于是这次征婚无果而终。

再次征婚 效果超好

  12月5日,阿华再次想到征婚,这一次他底气更足了一些:因为今年他应聘到一家单位,当上了部门主管,月工资也从原来当保安时1000来块钱涨到现在的2000来块钱。

  12月5日和6日,阿华的征婚启事在报上连续刊登了两天后,效果果然不错——— 截至昨天傍晚5点,他已经接到了近20个应征者的电话,并且还和其中的两个见过面。

  “这次效果很好,应征的人比上次多了五六倍!”昨天下午,和一位应征者见完面后,阿华兴冲冲地告诉记者,“这次我应该可以征到一个满意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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