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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为找工作 被陌生男子骗同居3个月



  台海网11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 通讯员 邱春良)一个30岁的陌生男子“好心”要给她找工作,才17岁的女孩小玲(化名)就跟他走了。期间,小玲莫名其妙变成了他女朋友,还与他同居了3个月,直到男子突然消失后,小玲也不知道男子的真实身份。昨日,被陌生男子“抛弃”的小玲,在厦门乘警支队民警王学航等人的帮助下,找到了在厦门工作的姐姐。

跟陌生男子上大巴

  小玲说,她今年17岁,初三毕业后在家乡镇上的一个小餐馆做了1年多服务员,从没出过远门。今年9月1日,小玲在安溪汽车站认识了一个陌生男子。说是认识,其实就是搭讪聊天,男子说他姓陈,可以帮小玲找工作。听说可以找到工作,小玲开心地跟着男子上了大巴,被带到了泉州。

  小玲从家里出来时,家人都不放心,走之前她说要去厦门找她姐姐,为的是让家里人放心。小玲父母是农村人,没有什么文化,听小玲说要去找姐姐,也就没多问。小玲到达泉州当晚就打了个电话回家,骗说她已经找到工作。

两人发生了关系

  其实,陈某并没有帮小玲找到工作,甚至看起来连找工作的心思都没有。民警问小玲,陈是否她男朋友?她一会说是,一会说不是。不过在泉州暂住期间,两人发生了关系,并同居在一起。陈白天出去上班,她就在住的地方玩。在泉州一待就是70多天,小玲每次问陈找工作的事情怎么样了,他都会说 “快了”、“再等等”,要不就是以工厂现在还没有开始招人等借口含糊过去。

  小玲现在都不知道,陈从事的到底是什么工作。小玲问他有没有结过婚,他不是说“没有”,就是说“以后你就会知道了”。

有时还有肯德基吃

  “其实陈对我还可以。”小玲说,跟陈在一起她有吃有睡,有时还去吃肯德基。但说完这个她又摇头,说陈还是有骗她,说好要帮她找工作,结果却没有。

  小玲说,她在泉州时,天天在家看电视,觉得好烦,就提出要来厦门找姐姐、找工作。闹了两天,陈闹不过她,11月23日把她带到了厦门。但一到厦门,陈却突然说,武夷山有工作,工资还不错。就这样,只在厦门呆了3个多小时,小玲又跟着陈去了武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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