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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万元买房子 还被拆走门窗
买家找卖主讨说法,一审获赔

 

    买二手房时约好家具家电随房子打包出售,可验房时却发现不仅门窗家电不见了,连水龙头、插座等小配件也没剩下。买主小曾把卖家林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房屋修复费用和维修金。

    近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一审判令林某夫妇赔偿小曾7097.47元房屋修复费和2940元逾期交房违约金。

    小曾称,他于2006年11月5日和林某夫妇签约购房,总价98万元,其中含装修款20.85万元,并将电视柜、抽油烟机、2台热水器、4台空调等家具家电一并出售。之后他如约全部付款,但约定期限过了6天林某夫妇才交房。他收房时发现林某夫妇已将房屋全面破坏,许多电器无法正常使用,甚至将房屋内所有的开关及插座面板、水龙头、水槽、门等固定设施及装饰设施一一拆除或严重损坏。由于协商不下,小曾到法院讨说法。

    林某夫妇辩称,是小曾违约在先逾期不付款才导致这一事件,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小曾已在约定期限前付清了房款,判令林某夫妇为自己的破坏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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