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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二房东”把一套房改为“蜂窝”六套房出租
执法部门:租房者乱改房,房东同样要被追究责任


  台海网10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实习生 朱隽娴)租别人的房子,你敢把130多平方米的三房两厅改成六套,每套都带卫生间的小房子吗?浙江女子李某就敢。

  房客乱改房子,房东同样负有责任。昨日,厦门市行政执法部门准备对房东做出行政处理。按规定,除责令其改正恢复原状外,还可以处1000-10000元的罚金。

“二房东”一套改六套

  2005年11月24日,李某租下湖滨南路万禾广场1203号房。房屋面积为135平方米,三房两厅两卫。

  租下房后,李某开始着手改造,叫工人把原有的墙推了,重新砌墙,把三个房间改成六个房间,两个卫生间只保留了一个,另外一个移位,保证六个房间里都有单独的卫生间。

  改完后,楼下的房子受苦了,天花板开始出现水迹,继而漏水,东漏一点,西漏一点,屋里就像下小雨。楼下邻居强烈反对,李某此时想做补修工作,但有六个卫生间,怎么堵也堵不住。

  无奈,楼下住户只能向城管部门投诉,并搬离房间,不住了。

谎称要照原样改回来

  租别人的房子住,怎么敢把房子改成这样,难道房东不管?市行政执法局介入调查后发现,这间房子最早的房东姓蔡,蔡后来把房子卖给了陈某,陈又常年在外做生意,没时间管房子,只负责收钱,把房子委托给一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员工曾小姐。

  当初浙江女子李某租下房子时,就是跟曾小姐签订合约的。合约里已经事先“规避”了房东的责任,谈到“改造问题”时强调,允许李某进行改造,但必须在政府允许的情况下进行。

  执法部门找到浙江女子李某,并做了询问笔录,李哭着说,一定照原样改回来。这出闹剧似乎即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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