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7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自2018年8月1日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法规,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取得较好成效,基本实现“四季常绿、四季变换、四季有花、突出特色”,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管养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我市在福建省首个获得“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2021年我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1.5%、绿化覆盖率45.6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4平方米,均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建成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各类公园180个,比2017年增加40个公园。全市已初步建成“生态良好、总量适宜、结构合理、分布均匀、功能完善、服务到位、宜居宜业、全民共享”的绿地系统。
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履职尽责,加快推进《厦门市绿地系统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园林绿化建设水平,精心实施养护提升园林绿化管养水平,完善配套制度适时启动法规修改工作,以绣花功夫和工匠精神共同做好城市园林绿化,更高水平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记者 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