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超载超速,是许多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对严重超载行为和超速行为,厦门拟立法重罚,在城市道路上如果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可能会被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驾照。
昨日,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开始四审《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对严重超载行为和严重超速行为拟加大处罚力度。
草案提出,重、中型载货汽车超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按照超载程度处以罚款等。超载未达到100%的,处500元罚款;超载100%到200%的,处2000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1个月,对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处5000元罚款;超载200%以上的,处3000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对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处10000元罚款。
对广大私家车主来说,针对严重超速行为新增的条款关系更大。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超过80%,且时速达到80公里的,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80%以上,且时速达到100公里的,处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在两种特殊情形下发生上述超速行为,处罚标准将翻倍计算,同时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是驾驶的车辆是重、中型载货汽车,将按照以上标准2倍罚款,即2000元或4000元;二是驾驶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将按照以上标准3倍罚款,即3000元或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