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2010年年底,厦门出台了“低收入困难群体动态生活补贴”政策。昨日,厦门市民政局局长李建福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今年的动态补贴方案已经出炉,相比去年,将降低补贴门槛,提高补贴金额。
李建福介绍,补贴的金额是以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指数为依据的。这个指数主要是以大米、菜、油、肉等价格为统计对象,由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每月发布一次。
去年的补贴方案规定,当低收入居民基本消费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涨幅达5%-8%时,每人每月补贴10元;达8%-10%,每人每月补贴20元;达10%以上,每人每月补贴30元。
李建福透露,今年的补贴方案也已经出台。根据统计,去年的低收入居民基本消费指数上涨一般在4%-5%之间。因此,今年不但降低了启动补贴的门槛,还将补贴金额每档提高了5元。具体规定,当月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涨幅达到4%-7%,每人每月补贴15元;达7%-10%,每人每月补贴25元;达10%以上,每人每月补贴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