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方芳)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发热患者有序就诊,8月5日,厦门市卫健委发布公告,进一步规范发热患者就诊相关事宜。
若广大市民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发热门诊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距离,避免人员聚集。主动报告或详细回答有关个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问诊。
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患者,一旦发现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要按首诊负责制的要求,及时报告并登记,并将患者闭环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市民可通过电话举报违规的医疗机构,举报电话为:0592-3279055。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