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1日讯 据厦门网报道 被群众举报的“炸街车”,正好停在交警中队门口,这不是车主“自首”,而是醉酒驾车!
3月4日晚10时6分许,厦门交警湖里大队江头中队值班室接到群众举报称,一部白色“炸街车”违反规定停在江头东路附近轰轰炸响。民警得知后迅速下楼,一打开队部大门就看到被举报车辆正停在大门前面不到几米距离的斑马线上。
民警上前查看,透过车窗看到驾驶人哈某坐在驾驶室内,摇下车窗,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民警多次要求哈某下车接受酒精测试,但哈某拒绝下车,表示是坐在驾驶座上等待代驾到场,而其副驾驶座上的女友下车后也表示哈某并未酒驾。最终民警强制将其带往仙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后经沿途监控调查证实,当晚10时10分许,确实是哈某驾驶闽D87XXX白色小轿车驶来江头中队门口,哈某的一再否认不攻自破。经仙岳医院抽血检测,哈某血液酒精测试值144.29mg/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哈某最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而被处罚,他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记者 沈伟彬 通讯员 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