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8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在微信朋友 圈转让演唱会门票,收到钱后,不仅不发货,还将微信好友拉黑。近日,集美法院发布了一起诈骗案件,判处黄某(化名)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去年6月,黄某从网上找了3张他人购买的演唱会门票图片,然后使用自己的微信账号,在朋友圈发布转让这3张门票的信息。信息发布不久,就有3名微信好友分别购买了这3张门票,共计向黄某支付票款3900元。然而,收款后,黄某并没有发货,也没有将钱退还。当3名微信好友在微信上联系黄某发货时,黄某不仅没有回复,还将这3人的微信拉黑。由于一直联系不到黄某,3名购票人意识到自己可能被诈骗,于是报警。去年10月,黄某被警方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