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3家医院在评价名单之列。
台海网7月30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卫计委获悉,全省三级医院评价工作将于2018年12月开展,我市共有13家医院列入名单。
为加强医疗行业监管,促进医疗机构自身建设和管理,持续提升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和原国家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福建省2018年三级医院评价标准》。标准分为三部分,分别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疗质量监管,规范诊疗行为;开展社会评议医院,即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省卫计委将于2018年12月组织开展全省三级医院评价工作,并在2018年第三季度组织“飞行检查”,对部分核心制度评价条款进行抽查,督促医院狠抓落实并持续改进。
我市厦大附属第一医院、厦大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第五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厦门市仙岳医院、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厦门市海沧医院、厦门市儿童医院、厦门莲花医院、厦门长庚医院等13家医院在名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