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4日讯 据厦门网报道 为了让在外应酬的丈夫早点回家,妻子居然拨打110称丈夫所处的位置有人卖淫;酒后19次拨打110只为了让民警派车送他回家;因对办案民警不满,拨打110报复......虽然这些借口和理由各不相同,但他们如此恶意浪费公共警用资源的行为是无法容忍的。今天上午,厦门警方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市累计查处的45起恶意报警、扰警案件,45人因谎报警情、严重骚扰110等行为受到治安处罚。
110报警服务台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满足人民群众紧急求助,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近年来,110报警服务台接到大量群众谎报警情,无理纠缠、多次重复报警甚至拨打电话谩骂、侮辱接警员等恶意扰警行为。根据警方数据显示,110指挥情报中心每日平均接报非警务类警情3900余起,占接报总警情数的六成,其中恶意报警、扰警130余起,大量无效报警占用了110报警平台宝贵时间以及浪费了大量的警务资源,严重损害民警的执法权威。
为让丈夫早点回家 妻子谎报警情
5月10日22时许,110指挥情报中心接到报警称,湖里某KTV包间有人卖淫。
接警后,金山派出所到场核查处置,不仅对举报的包间进行逐间检查外,还让KTV经理、保安主管到场配合。经过半个小时的排查,民警未在被举报的KTV包厢内发现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仅有客人在喝酒唱歌。
随后,民警致电报警人,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警方初步认定该举报人涉嫌报假警。
经过深入调查,5月14日10时许,金山派出所查获报假警的嫌疑人林某。经询问,林某供认,5月10日晚,因丈夫在该KTV包厢内应酬,为让丈夫早点回家,她拨打110举报称该KTV包间有人卖淫。最终,林某因谎报警情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19次拨打110 只为让民警派车送其回家
3月18日凌晨2时40分许,杨某酒后拨打110要求警察送其回家。接警员在了解情况后,建议其自行打车或联系亲戚朋友来接送。杨某却执意要求警察送其回家,并且连续19次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完全无视接警员的劝阻和警告,辱骂接警员甚至扬言警察再不送他回家就要闹事。
110指挥情报中心立即将该情况通报了属地祥平派出所。当日凌晨3时许,派出所民警在同安城南医院附近找到了杨某,并将其带回了派出所。
经调查,杨某无理纠缠并多次重复报警的行为,扰乱了正常接处警工作,属于恶意报警,最终因扰乱单位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报警诬告民警 还扬言要报复
去年8月23日,连某因酒后寻衅滋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刑满释放后,连某对办案民警心生不满。5月11日下午3点,连某在喝完酒后拨打110报警电话,在电话中他不仅诬告经办民警收受了他人钱财,还多次扬言要报复甚至威胁经办民警人身安全,并称已在前往嘉莲派出所的路上。
110指挥情报中心当即将情况通报给嘉莲派出所。为防止事态扩大,避免连某采取过激行为,嘉莲派出所随即派出10余名警力前往寻找连某。此时,连某已到派出所门口。民警当场将其控制。
经民警询问,连某对其扬言报复民警的事实供认不讳,最后嘉莲警方以连某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表示,110是关系人民群众安危的生命线。随意拨打110、谎报警情一方面会挤占110报警资源,致使110电话无法拨通,导致一些紧急事项无法得到及时处置,甚至导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及时的维护和救助;另一方面会占用基层公安机关警力,难以保证充足的时间和警力资源去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警方提醒,遇到紧急警情可拨打110报警。但若是虚假报案、恶意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10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名词解释】
恶意报警,是指行为人为了报复社会和他人、发泄个人情绪、寻求精神刺激或追求其它不当利益,以虚构警情或其它扰乱接处警工作秩序的方式向公安机关报警的行为。
经对已查处的案例进行梳理,我市警方发现常见的恶意报警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1.捏造事实上并不存在的警情,或为得到警方重视,故意夸大甚至编造重大案事件警情;或因与人发生纠纷等矛盾,为报复故意诬陷;
2.为发泄不满,故意拨打110,谩骂、侮辱接警员或出警、处警单位和民警,甚至扬言采取极端行为;
3.报警已得到依法处置和明确答复后,仍然无理纠缠或多次重复报警扰乱正常接处警工作。
4.为满足自身诉求,故意阻扰单位正常办公秩序或采取过激行为反映诉求的行为。
【法律解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及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恶劣、造成重大影响,将根据《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链接】2016年11月5日,公安部在湖南岳阳召开全国公安机关规范基层警务工作暨110接处警工作会议。根据岳阳会议精神,除以下明确由公安110受理,其余的为非110受理事项: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7.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原文标题:厦门警方通报近期查处的恶意报警、扰警案件
原文链接:http://news.xmnn.cn/xmnn/2018/05/23/1003671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