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9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做水果批发的曹某,竟然打起了同行的主意,三个月间分别从几家店铺偷了6箱芒果。虽然偷的东西价值不高,但因连续作案已达到立案和量刑标准,近日,曹某被湖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平日里,曹某都在湖里区某水果批发市场做水果生意,市场上贩卖同类型水果的个体户不少。去年1月初至4月初,曹某前后6次在深夜潜入水果批发市场的商铺,盗走60斤装的芒果共6箱。
据监控录像显示,曹某6次盗窃的都是“邻居”,其中有一家被他“光顾”了4次。他选择凌晨两点左右实施作案,每次只偷一箱芒果。4月9日,曹某在水果批发市场被警方抓获。
归案后,曹某如实交代了所作所为,并将1800元赃款退还。经审理,法院认为曹某盗窃的金额虽然不高,但其行为属于“多次盗窃”,已达到立案和量刑标准并构成盗窃罪。因其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还赃款,酌情从轻处罚,可对其适用缓刑。
最后,法院判处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该判决已于近日生效。
原标题:专偷“邻居”芒果 批发商被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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