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虽然诱人请勿携带进境
12月1日,机场局工作人员在对菲律宾入境的航班进行行李查验时发现一异常泡沫箱,内装有一排红彤彤、“胳膊粗”的菲律宾大龙虾,共计16只,重量近11公斤。
无独有偶,12月13日,机场局又从两名澳洲入境旅客的行李中截获75公斤澳洲大鲍鱼,个大肉厚,最大的鲍鱼堪比一台iPhone6手机。这是今年以来厦门机场口岸截获的最大批量鲍鱼。
提醒:近年来,厦门机场口岸已相继截获水生动物产品3418.26千克,包括海参、干贝、鱼虾等。水产品无论生熟,都可能携带有境外的病原微生物,存在一定检疫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水生动物产品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物。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进行截留并销毁。
据统计,今年厦门机场检验检疫局已相继截获新鲜水果蔬菜9251.06千克,水生动物产品3418.26千克,肉类2174.14千克,燕窝669.81千克,种子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687.88千克。不少市民因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不仅给自身带来经济损失,还有可能面临法律惩处。
【相关法规】
根据2012年1月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第1712号公告,中国明令禁止携带或邮寄三大类物品入境:
第一类是动物及动物产品类,主要涉及活动物(犬、猫除外)、(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等。
第二类是植物及植物产品类,主要涉及新鲜水果蔬菜、烟叶(不含烟丝)、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等。
第三类是其他检疫物类,涉及五项:一是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二是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三是土壤;四是转基因生物材料;五是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