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男子酒后骑无牌电动车发生刮擦,交警到场要对他进行酒测,他却拒绝配合,还把警车的车窗玻璃给踢碎了。近日,该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在湖里区人民法院受到审判。湖里区法院院长高碧青担任审判长,审理了这起妨害公务案。
被告人林某今年42岁,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阻碍民警执法了。早在2011年8月,他就曾因为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
去年4月23日,林某又一次阻碍民警执法,当天下午5点左右,酒后驾驶一辆电动摩托车,在台湾街天地花园公交站附近,和一辆轿车发生刮擦。
当时,交警到场后要对林某进行呼气酒测,但林某并不配合。之后,交警把林某带上警车,准备把他送到仙岳医院抽血检测。但是,车开到SM城市广场附近时,坐在后排的林某突然用手肘击打了旁边的协警,被制服后,林某被送到医院抽血。
随后,民警又把林某带上警车准备送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时,林某又突然发起酒疯,并用脚把警车后门的车窗玻璃踢碎了。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一审判决认为,林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因此判处林某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