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教室用于选课走班
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选课走班新要求,新的评估办法在教学用房、教师配置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如普通教室配置,旧标准虽然分为规划建设要求(适用于一级达标)和基本建设要求(适用于二三级达标)两类,但配置标准都是1:1,也就是几个行政班就配几间教室;新标准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的要求,做了适当调整,学校要预留一定数量的教室,用于今后的选课走班教学。
违规办学一票否决
新办法对规范办学做了更加刚性的要求,在申报条件、评估后管理中继续提出规范办学底线要求,对违规办学实行“一票否决”。
如师资是课程开设的重要前提,评估指标说明中明确,一级达标评估时,任何一科的专业教师(含实验员)没有配齐,导致无法满足课程开设或是没有开足开齐的,相应地,就在教师配备、课程管理等项目重复扣分。
建设体系等方面
课改成效显著可直接申报
去年,省级启动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激励各地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近年来,部分市县新创办的新兴高中积极投身课程改革,此次修订明确:成效初显、潜质较好的未达标高中可直接申报二级达标;成效显著且被列为省级高中课改基地的可直接申报一级达标。
打通二三级达标高中之间、达标高中与课改基地建设之间的关系,这也将有助于吸引高中学校聚焦课程改革,吸引民办高中积极创建达标高中。
一级达标申报需市级预评估
此次修订强化了设区市职责,要求市级开展二三级达标评估并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的申请报告必须包括资格审查、市级评估概况及分项情况、学校整改方案等。对一级达标申报学校的,原先市级仅负责资格审查基础,现在要求先开展市级预评估,未达标直接申报二级的比照执行,市级资格审查、预评估,最后的现场评估工作由省级组织。
存在问题可降级或撤销
进一步明确省级达标高中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避免部分学校评上一级达标后“躺着办学”。
2017年起,省教育厅将组织省一级达标高中复查,重新公布省一级达标高中名单,并根据需要对各达标高中开展专项督查,复查、督查情况反馈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定期复查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并将结果报送省教育厅。
目前,省教育厅正研制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复查方案,未来按复查结果分类处理,对优秀的学校加大经费政策扶持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予以限期整改、降级直至撤销达标称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