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日讯(导报记者 陈捷/文 陶小莫/漫画) 老人去世后,没遗嘱没继承人,存款成了“无主财产”。这“无主财产”,应该归谁?
昨天上午,海沧区法院第七法庭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这场庭审没有被告,此前厦门也从未出现过此类案件。
最终,法院当庭针对首例“无主财产”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老人的侄子为老人养老送终,因此这笔钱应归老人侄子所有。
据悉,目前沉淀在各大银行的“无主财产”不少,根据大多数银行的做法,如果“无主存款”一直没有人来主张权利,存款就会一直保留在账户中。
案情
没遗嘱没儿女 老人遗产成“无主”
卢老先生出生于1922年,他的侄子、申请人老卢今年也已年过七旬。
老卢说,叔叔卢老先生的晚年生活一直由他照顾,而且他还花钱为老人办理下葬、购买墓地和举办葬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