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根据《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等规定,日前,国家环保部授予厦门市等40个市、县、区“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
此次被授予“国家生态市、县、区”的省份,福建省入选的县、市、区最多。除了厦门之外,还包括泉州市,福州市晋安区、鼓楼区,连江县,闽侯县,泉州市丰泽区、鲤城区,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漳州市龙文区,平和县,柘荣县,武夷山市,松溪县,光泽县。
目前,厦门市共有146个行政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占行政村总数的93.6%);14个涉农的镇(街)全部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海沧、集美、同安、翔安4个涉农区获得国家生态区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