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只因一时贪念,四小伙走上了抢夺珠宝的犯罪道路。近日,一起珠宝抢夺盗窃案在思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个小伙当中年纪最小的作案时还不满十八周岁。
去年9月1日,被告人陈某、杨某、金某和许某前往思明区一家翡翠工艺品店实施抢夺。当天下午,金某先伪装成顾客,拿着杨某给的银行卡进店探风。趁店主不备,金某一把抢走了一个翡翠戒指,随后与事先守在店外的另外三人分头逃离现场。
隔日凌晨,三人再度在海沧作案,共盗走翡翠手镯、珍珠项链、翡翠吊坠等各类首饰208件。
经查,第一天被抢的翡翠戒指价值人民币11万多元,第二天被盗窃的珠宝估值3万多元,已达到抢夺罪和盗窃罪的标准。
近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杨某、金某三人分别被判处五年二个月至四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而作案时未满18周岁的许某则获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