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谢嘉晟 孙春燕)中国企业联合应诉的美国 “337电池调查案”近日以中国电池行业彻底性胜诉告终。这场持续5年之久、艰苦卓绝的跨国官司画上句号,也意味着中国企业第一次在应对国外非关税贸易壁垒中取得完胜。
让福建企业为之振奋的是,在获胜中国企业的名单中,就包括厦门三圈日化和南平南孚电池两家福建企业。
历时5年 耗费300多万美元
2003年4月,美国劲量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起诉包括中国内地和香港的南孚、双鹿、虎头、长虹、高力、豹王、正龙、金力、三特等9家企业侵犯其 “709无汞碱锰电池专利”,要求开展“337调查”,并申请执行“普遍排除令”,禁止我国生产的所有无汞碱锰电池及相关下游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2004年6月,美国ITC作出初裁,认为中方企业侵权成立。经中方强有力地举证、抗辩,ITC于当年10月作出终裁,裁定原告劲量公司专利因不具备确定性而无效。
之后,劲量两次上诉至美国联邦上诉巡回法院。经过旷日持久的诉讼,今年4月22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ITC的裁定,宣布劲量“709无汞碱锰电池专利”全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