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玉燕)近日,厦门软件园内的风云动画科技有限公司接到反映,公司前不久刚获得全国大奖的 《五缘湾一号》建筑动漫作品,被厦门一传媒公司当成自己的作品向客户展示。为了打击“李鬼”,风云动画科技昨日向对方发出了律师《声明书》。据悉,这是厦门首例涉及侵犯动画影视作品权力的案例。
记者致电被指侵权的“××光线”传媒公司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五缘湾一号》乃风云公司接的项目,委托余某进行制作。一个多月前,因余某开始与他们公司合作,所以公司才会将《五缘湾一号》作品拿给客户看,并称《五缘湾一号》作品是他们的工作人员制作的。
但是,据风云科技的王总介绍,余某乃风云动画科技一个创作小组的负责人之一,而《五缘湾一号》动漫制作是风云的整个团队合作完成的,且目前余某还在风云科技。同时,王总称:事情发生后,他曾拨通对方公司负责人的电话。电话中,对方已坦言承认自己是一家刚起步的公司,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而 ‘借’用了风云科技公司制作的 《五缘湾一号》等作品,拿去向一些房地产公司演示。
风云科技表示,假若对方公司不采取相应的行动对自己的侵权行为进行道歉或解释,风云科技将继续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还将上诉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