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玉燕)本月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满3年的用人单位将不再享受政府发放的社会保险补贴。记者昨日获悉,7月份开始,厦门市劳动保障局将对各用人单位的社保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审核把关。但聘用“4050”人员3年以上企业,可不受3年之限。 据介绍,那些与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厦门市政府一直都按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发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但根据规定,用工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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