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2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一六旬老人利用老人协会会长的身份,组织村里老人堵路敲诈相关公司,使其因此每年给老人协会支付赞助费、补偿款,不仅如此,更伙同儿子一起敲诈某公司,让儿子在该公司挂名领薪酬“吃空饷”。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一起敲诈勒索案,一审以纪某及其儿子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退赔相关公司人民币近十五万元。
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60多岁的纪某利用担任湖里区某社老人协会会长的身份,以纠集某社居民堵路阻碍某公司生产运输的方式进行威胁,后通过安排自己儿子到该公司挂名领取薪酬的方式敲诈勒索共计65244.14元。在此期间,纪某还伙同自己的儿子以自家住房墙体开裂是A公司途经车辆所致等为由,采取堵路不让该公司车辆通过的方式,向该公司敲诈勒索80000元。2018年9月3日,纪某及其儿子被抓获归案。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纪某及其儿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钱款145244.1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是共同犯罪。
综上,湖里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湖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