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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主要奖励政策:
被认定为思明区总部企业的影视企业,享受开办补助、租金补贴及税收贡献奖励等扶持政策。
电影公映票房达3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0万元,票房达2亿元(含)至3亿元的奖励200万元,票房达1亿元(含)至2亿元的奖励100万元。
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的奖励300万元;获得金鸡奖、飞天奖、华表奖的奖励200万元;获得百花奖、金爵奖、天坛奖、金鹰奖、白玉兰奖等奖项的奖励100万元。
2
《思明区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办法》
主要奖励政策:
对互联网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除按思明区现有政策给予支持外,给予企业额外奖励30万元。在其他股权交易场所实现交易的,给予企业额外奖励10万元。
每年对已建成的众创空间进行考核定级,对认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建设运营主体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运营补助。
对经认定的思明区互联网龙头企业,给予100万元的落户奖励,其发展贡献程度达到认定标准后,参照总部政策相关规定享受扶持。
3
《思明区引进和培育优秀软件信息企业六条措施》主要奖励政策:
对思明区企业首次入选“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企业、中国软件100强企业、中国互联网100强企业”的,给予企业一次性150万元的成长奖。
每年评选10家龙头企业,给予每家企业80万元的品牌推广费,用于企业的品牌营销、形象宣传、展厅建设及IP运作等;每年评选20家高成长性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4
《思明区落实台湾青年实习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办法》主要奖励政策:
对2018年8月4日起,新注册(迁入)或税务关系新落户在思明区的青创企业,符合实际投资规模达人民币50万元以上,经营场所承租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注册在(或迁入)思明区实际运营满6个月且在上述运营期间的营业额累计达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青创企业;根据项目评审得分情况,视情况给予人民币10-15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鼓励台湾同胞参评厦门市的特聘专家或特聘专业人才。对台湾特聘专家聘期3-5年内按每年20万元、总计最高100万元给予补助,特别优秀的可以提高到每年30万元、总计最高150万元。
资料来源:厦门思明楼宇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