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3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为做强做优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千亿产业链,近日,厦门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给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大奖励和补贴政策,其中,引进奖励高达500万元。
这一奖励和补贴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奖励和补贴政策包括:引进奖励、名城奖励、投资奖励、创新奖励、特色奖励、平台补贴、上云补贴、标准补贴、活动补贴、参展补贴。其中,引进奖励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具体政策为:对获评“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等的,在厦门市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实收资本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按其实收资本的5%给予奖励;对创新创业团队在厦新设立独立企业法人,实收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实收资本的5%给予奖励。
特色奖励方面,支持动漫、游戏和工业软件等特色产业发展,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动漫、数字视听和数字阅读等新媒体作品,并以其研发运营为主营业务的新媒体内容企业,年度对应业务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按其对应业务收入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游戏产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并以此为主营业务的游戏企业,年度对应业务收入在300万元以上的,按其对应业务收入的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80万元。另外,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融合,加快工业技术软件化发展,鼓励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对面向工业企业提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软件产品,以及服务或应用解决方案的,按其年度对应业务收入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平台补贴方面,鼓励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经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可,软硬件设备投入超过1000万元,服务用户数不低于100家的平台,按其软硬件设备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每个平台每年最高300万元,每年最多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