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张标敏)二手房市场又有新动向,自2018年1月1日起,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将要调整和更新。此消息一出,引来业界一片震动,昨日,导报记者特地采访了厦门地税部门,听听他们怎么说。
为什么要调整?
据介绍,自2012年7月1日全厦门推广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以来,厦门市地税局从没有全面调整更新过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现有的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已远低于房地产市场价格。
“为加强厦门存量房交易税的收征管,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经厦门市政府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更新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厦门地税部门人员表示,调整更新后的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不含增值税。
据介绍,自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在全国推广,原房地产业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根据现有增值税规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取得的收入不含增值税。所以,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不含增值税。
流程会有变化吗?
据了解,此次调整更新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是厦门市地税局落实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要求而采取的征管措施,不涉及税收政策的变化。同时,已有计税评估业务基本流程、计税依据确认、减免税备案、异议处理等规定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厦门地税相关人员表示,如实纳税申报是法定义务,厦门市地税局评估软件生成的存量房交易计税价仅作为判定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是否偏低以及最终确定计税依据的参考,不是评估房地产的市场公允价值。因此,此次调整更新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是一项税收征管措施,既不是税收政策变化,也不是要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