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钟榕华)上市公司分红了,这对股民来说自然是件好事。不过,一些股民却惊讶地发现,自己拿到的分红竟然还不够缴纳所得税。
昨日,有厦门券商提醒股民,股息红利所得税差别化征收新政已于年初施行,股民尤其是短线炒股者,对此一定要注意,以免出现“息不抵税”的尴尬。
有人分红4000扣税1万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已经实施,持股期在1个月内、1个月到1年、1年以上税率分别为20%、10%和5%,除权价以税前红利红股计算,请您注意自己持股的公告,合理避税。”近日,在华福证券开户的股民吴先生收到了券商发来的提示短信。
还真有股民因此吃了“大亏”,据媒体报道,广州张先生的股票最近实施送股分红,张先生获得股息收入4000元,但隔天却被扣走近1万元的股息红利税。
原来,张先生买卖的7万多股上海新梅,持股期不到1个月,其间正好碰上了上海新梅每10股送8股派现金1元。按照股息红利新政的规定,张先生需缴纳的税款为:每10股送8股股票,按每股面额1元计算,需支付红股所得税8×1×20%=1.6元;每10股派现金1元,需支付红利所得税1×20%=0.2元,两者合计张先生每10股股票一共需要支付1.8元的股息红利税,折合每股需缴税0.18元。由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时,已先扣了5%的税,即每股0.9×5%=0.045元,每股还需补税0.18-0.045=0.135元,总共合计需补税接近1万元。
避免股息红利税要注意
除了上海新梅外,据统计,如果持股期不足1个月,按照差异化征收方案中征收20%的情况计算,在目前公布了分红预案的个股中,中鼎股份的税收也将高于派息,而芜湖港的派息则正好够缴税。
那么,如何避免不幸中枪,成为“息不抵税”的悲摧人士?“这几天,不少客户都在咨询这个事情。”昨天,安信证券湖里大道营业部分析师黄惠明说,短线股民若要稳重起见,就要避开分红送股这个时间点,要么在分红送股前卖出,要么等分红过后再买卖。因此,关注上市公司的公告很重要。当然,也可以持股1个月以上,那么只需负担10%的税,或者是1年以上,只要5%的税。“但按当前的投资习惯,持股1年以上的股民似乎并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