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小伙下毒欲害死后奶奶
今年4月2日,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潘某称,因家境原因二十年来一直与父母同睡一张床,毒杀奶奶仅是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7月至9月间,潘某分别购买了亚硝酸钠和一箱杏仁露,然后在家中用注射器将亚硝酸钠注入杏仁露中。2013年国庆期间,潘某将该箱杏仁露赠予后奶奶杨某饮用,欲毒死杨某。
杨某饮用一盒后出现身体不适,遂将箱内剩余的杏仁露退回潘某家。潘某自行处置若干盒后,将箱内剩余9盒放置在自家卧室。2014年1月5日,潘某的母亲周某在不知杏仁露有毒的情况下,将剩下的9盒杏仁露扔掉。
拾荒者李女士捡拾后分别赠给许某和杨某某。结果李女士自己饮用一盒后导致中毒,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而许某将毒饮料给5岁的儿子郑某某喝,致其亚硝酸钠中毒死亡。同年1月7日,潘某被抓获归案。检察机关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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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0岁的潘某一直与父母及爷爷奶奶同住在复兴路一6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里。潘某的父母都是残疾人,一家人属于低保户。房子是个两居室,爷爷奶奶住其中一间,潘某和其父母住另一间,仅有8平方米。由于空间有限,二十年来三人只能挤在一张大床上睡。
“曾经有亲戚建议单独弄一张床,让我去过道睡,这样就不用和父母挤一张床了,但是爷爷奶奶不同意。”潘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