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凭证。
家住金坛的孙师傅反映,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集资修建常州市外环路,孙师傅当时借款两万元给政府,政府向其发放了两万元的借款凭证,凭证上写3年以后开始归还借款,但是18年过去了,孙师傅至今没收到还款。记者向负责还款的金坛市财政局了解此事,财政局的工作人员称还要等上面的文件下来才能够兑付借款。
起因
市政修路资金不足 向每辆车主借款一万
孙师傅告诉记者,在1993年,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在建设常州市外环路时遇到资金不足的困难,为了弥补资金的不足,当时的政府便下达文件,要求当时拥有汽车的车主按拥有汽车车辆数借钱给政府,每有一辆汽车就要借款一万元,孙师傅家在金坛,所以这笔钱由金坛市养路站收取。据孙师傅介绍,当时他有一辆小货车和一辆小轿车,所以他要借款两万元给政府。
曲折
两辆车均挂靠在单位名下 借款不属个人借款
但由于孙师傅的这两辆车分别挂靠在当地的一家印刷厂和尧塘镇政府名下,所以孙师傅的这两万块钱不属于个人借款,而属于集体借款,当地政府发给他的借款凭证上的交款单位也分别是这家印刷厂和尧塘镇政府。“后来,属于个人的借款,政府都还了,但属于集体的借款至今都没有归还,早知如此,我当初就不把车挂在这两个单位的名下了。”孙师傅懊悔地说。
昨日,孙师傅从金坛赶到本报常州记者站,向记者展示了当时政府借款后发给他的借款凭证,这种借款凭证很特别,共有100元、200元和1000元等三种面额,共计18800元。孙师傅告诉记者,原来一共是有两万元的借款凭证的,但中间有一年,政府同意可以用这些借款凭证抵消车辆的道路检测费,共用去1200元面额的借款凭证,所以还剩18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