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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网路相约自杀 台“立院”初审通过相关条例

 

    台海网4月11日讯  近年来网路相约自杀事件频传,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条及第五十八条条文修正草案”,若有“强迫、引诱、容留或媒介儿童及少年为自杀行为”,将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公告姓名。

    据“中央社”报道,这项修正草案由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吴育升提案。赖士葆指出,近年来常发生网路相约自杀情事,一些自杀意识强烈的网友,透过网路上讨论区、聊天室平台,寻找或吸引网友一起自杀,过程中,常会吸引到只是短暂情绪困扰的网友,糊涂寻短而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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