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法务部”本月一日起将高雄少年法庭裁定收容的少女,由戒治所全数移往大寮女监,传出狱方将收容少女交给女受刑人“辅导”,“司法院”去函要求“法务部”改善。(台湾《联合报》资料图片) 台海网4月7日讯 台当局“法务部”本月一日起将高雄少年法院裁定收容的少女,由戒治所全数移往大寮女子监狱,法院认为收容少女和女受刑人毫无区分,狱方甚至将收容少女交给女受刑人“辅导”,情况很糟糕。司法院接获报告,已去函要求法务部改善。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高雄少年法院庭长陈美燕本月一日随着收容少女到大寮女子监狱,看到十几位收容少女身处监狱,和女受刑人一起脱光衣服检查身体,洗澡区也设在一起,让她十分惊讶,回家后彻夜难眠。 陈美燕认为,收容少女虽有专属的舍房、辅导教室,但都夹在女受刑人的舍房和教室间,难免接触;狱方虽表示可以区隔时段使用,但区隔时段并非“分界”,否则为何要分男女监,关在同一处所再区隔时段不就好了? 由于近几年吸毒犯暴增,台“法务部”将各地少年观护所大都改为戒治所,被裁定收容的少年无处安置,只好放到戒治所或看守所附设的场所。在高雄地区,“法务部”为便于管理少年犯,从本月一日将收容少女移到大寮女监,收容少年则仍留在戒治所。
|
|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
| 热点新闻 | 三天 | 一周 | 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