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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色狼奸“小姨” 姐姐怀孕妹妹也怀孕

    台海网2月29日讯 台中县陈姓男子两年前因同居女友怀孕,住进女方家里就近照顾,竟趁机性侵女友十二岁的妹妹,致女友妹妹于去年初产下男婴;女方父母愤而提告,台中高分院前天依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刑十一年,并裁定须强制治疗。

    据联合报报道,检审查出,陈姓男子于女友产女后,双方本有意结婚,但因他性侵女友的妹妹,与女友感情破裂迟未成婚。被害女童现由社工人员及心理医师辅导,男婴由亲友认养。

    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39岁)于2006年元月间,因女友怀胎五月,与女友回到女方家中同住;同年四月底,他趁半夜女友家人熟睡,溜进女友妹妹卧房,恐吓说,若不与他发生关系,“最亲的父母会死掉!”使她心生畏惧,遭性侵得逞。

    同年五月,陈姓男子的女友产下女婴;被强暴的女童也肚子一天一天大起来,同年十月,被父母发现她遭性侵害,女童后来休学,去年元月产下男婴。女童身心严重受创,产子后,常一人关在房间发呆。

    被害人父母愤而提告,陈姓男子否认性侵,辩称遭设局诬陷,但经比对DNA,证实男婴是陈男骨肉,他才坦承与女童发生性关系;但否认恐吓、胁迫。

    陈姓男子说,女童住在三楼,父母、姊姊住二楼,若他强暴,女童只须尖叫即可避免,但女童无任何反抗,且事后未告知家人、师长。

    不过,被害女童当庭说陈姓男子半夜入房,恐吓她要顺着他,“不然最亲的爸妈会死掉!”她听后害怕,不敢反抗、喊叫而遭性侵。二审合议庭认定陈姓男子狡辩,又未与被害人家属和解,驳回他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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