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人“国务机要费”、县市首长特别费等费用由于规范不明,产生许多争议,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九日提案增订会计法第九十九条之一,明订将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已完成核销相关费用的行政、民事及刑事责任除罪,并予以法制化,提案已送进“立法院”议事处,最快将排入十三日程序委员会议程。 中央社报道,林益世中午受访时指出,党团绝不同意将领导人“国务机要费”除罪,至于首长特别费,政策会正研拟对案,预计十二日提出国民党版。 他说,十三日党中央的中山会报势必会讨论此案,政策会最迟也要在当天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 林益世认为,民进党团提案摆明要赶在五月二十日政权交替前三读,为陈水扁除罪,这部分国民党团不会同意;就算要处理首长特别费,也应待五月二十日新政府上任后再讨论,不用急于一时。 他表示,民众对修法除罪首长特别费普遍观感不佳,这是国民党团在意的事;不过,首长特别费争议肇因规范不清,造成多数首长历史共业,如何向民众解释清楚这个历史包袱,进而修法回溯,是国民党未来要做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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